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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和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上班时间

沈阳和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上班时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沈阳和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上班时间

沈阳和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晚4:30,周六周日早9:00-晚4:00。

拓展:沈阳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法人)

办理条件

买卖双方可以申请。

办理材料

一般法人或其他组织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要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证明房屋发生转移的材料(原件)。

①买卖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

②拍卖成交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存量房买卖合同。

③因企业转制(改制)、兼并、分立、合并申请房屋转移登记时,提供企业转制(改制)批准文件或企业兼并、分立、合并证明。

④其他证明转移的材料。

(5)国有房屋转移登记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书;不能提供的,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转让国有资产的书面材料(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6)个人独资企业出售房屋提供投资人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7)完税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8)其他必要材料。

注:申请人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的,由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