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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是怎么回事?

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是怎么回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据媒体消息,近日,广东广州荔湾的徐先生准备办房屋过户手续,结果却被要求证明,“我是我”、“我妈是我妈”

据徐先生透露,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六七十年楼龄的房产,自己和母亲成为权属人各占二分之一份额。2月25日,徐先生准备办房屋过户手续,由于徐先生母亲李女士持有香港身份证,所以工作人员建议进行非直系亲属关系过户,不然要去公安局开证明“我妈是我妈”。

无奈之下,徐先生再次来到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实。一位自称审核人员告诉徐先生,现在可以办理手续了,另一位审核人员就此事向徐先生道歉。  

针对此事,常办理港澳人士在内地财产房屋买卖,和遗产继承的张律师认为,对于涉港澳、涉外在身份上的变化,因人名和相关信息可能产生变动,所以内地相关办事机构,会要求当事人在港澳或在国外户籍地,办理“同一人证明”文件,所以当事人在前期,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是怎么回事?

扩展资料

产生“奇葩证明”的技术层面的因素主要有两个:

一部分类似“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的“奇葩证明”,与“信息孤岛”有直接关系;还有一部分与行政审批等相关。

前者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持续推进,政府内部信息标准化和共享性不断提高,即便“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所涉及的核查事项还存在,但办事人员点几下鼠标就能完成联网确认,也就减少了市民跑腿的麻烦。

而后者随着“放管服”改革下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了对群众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省去了很多办事前的大费周折。双管齐下,使得“奇葩证明”明显减少。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都市网-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