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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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在广义上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旧中国政府主要依据血统主义的原则来确定国籍,因此,所有移居外国的中国人或是在侨居国出生的中国人及其后裔,都被视为华侨。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我国1980年通过的《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尚未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包括其后裔)才能称为华侨。我国政府派往外国的公务人员、留学生、劳务人员、出国访问、考察、讲学、探亲以及香港、澳门的中国居民和经常出入国境的我国边境地区的居民,均不能称为华侨。已加入或取得住在国国籍的华侨及其后裔称为外籍华人(华人)和华裔。 根据台湾1990、1991年《海外华人经济年鉴》、联合国1988、1989年《人口统计年鉴》、1992年《不列颠年鉴》、《欧洲国际移民评论》特刊和前苏联、阿富汗、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门古、波兰、罗马尼亚等国家的人口统计资料,经过比较研究,可大致计算出,1990年前后,在世界上134个国家或地区,共有华侨华人3066万人,与本世纪80年代早期(世界上有海外华侨华人约2182万)相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2.9%。如果这种平均增长率保持不变,其数目将在20多年后翻一番。 在134个国家和地区所拥有的3066万海外华侨华人中,大约2618万居住在30个亚洲国家中,占85.4%;10.5%居住在美洲的32个国家;2.5%居住在各欧洲国家;1.2%居住在大洋洲的14个国家;居住在非洲33个国家中的华侨华人则不足0.4%。在3066万海外华侨华人中,61.2%生活在3个国家:730万生活在印度尼西亚,占海外华侨华人总数的23.8%,600万在泰国,占19.6%,547万在马来西亚,约占18%。拥有50万以上海外华侨华人的10个国家,除上述三国外,还包括新加坡、越南、缅甸、菲律宾、美国、加拿大、和秘鲁。这10个国家拥有世界海外华侨华人总数的91.5%。 生活在其他124个国家的260多万华侨华人,仅占全世界华侨华人总数的8.5%。其中有10个国家各自拥有10万以上的华人,它们是:柬埔寨30万,老挝16万,日本15万,印度13万,巴西和巴拿马分别都是10万,俄罗斯27.4万,法国 20万,英国12.5万,澳大利亚30万。 海外华侨华人占住在国人口比例较多的国家和地区有:新加坡,华人占全国人口的77%,圣诞岛(澳大利亚海外领地)占73%,马来西亚占30%,文莱占18%,瑙鲁占18%,泰国占10%。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洲、大洋洲和欧洲的华侨华人年增长率分别为8%、8.5%和3.2%,而亚洲和非洲华侨华人年人口增长率增加很少,分别为2.4%和2.1%。其中有四个国家华人年增长率大于20%,它们是老挝(39.6%)、阿根廷(28.8%)、秘鲁(25.1%)和智利(23.4%)。少数几个国家的华人人口呈负增长,其中韩国最低,为-7.0%。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统计数字包括生活在中国大陆和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以外的中国公民、具有中国血统的当地公民和由中国父母所生育的后代,即华侨、华人和华裔,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一个人拥有双重国籍时,可能会有一定的好处,当然也会带来不少的麻烦,例如司法程序问题、财务税收问题、服役问题等。因此在准备拥有双重国籍时,要仔细考虑好如下几个问题: 1.我是否拥有双重国籍? 2.我是否可以通过结婚或者自然归化的方式,在加拿大或者其它国家拥有双重国籍? 3.双重国籍将给我带来的是好处还是麻烦? 4.如果双重国籍会带来麻烦,我应该怎样改变这种局面? 对于一些人来说,拥有双重国籍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好处,比如在社会安全和就业方面。另外,由于他是属于多个国家公民,因此有更多的归属感。 然而,双重国籍也会给人带来一些麻烦。一般来说,一个人居住在什么国家,就要遵守什么国家的法律。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到该国旅游的游客,允许持居住国家的护照,如果持第二本护照,就会被没收甚至会被罚款。 如果加拿大公民在国外遇上诸如法律等方面的麻烦,加大驻所在国的大使馆或其它外交团体会想办法帮助解决。 但是,如果该加拿大公民同时又是该国的公民,加拿大政府能就会无能为力。因为他(她)是那个国家的公民,那个 国家会以“外国人不得干涉内政”的理由,拒绝加拿大政府对他(她)的帮助。另外,如果加拿大公民持有两本护照(加 拿大的和外国的护照)在第三国旅游,有时也会引起意想不的麻烦。 例如,你除了持有加拿大护照外,还持有某国的护照, 你在某国旅行时,该国就会要求你履行该国公民的义务,如不许你随意出国,要你服义务兵役、交税、赔偿教育费用等 等。有时还会出现对你个人特别不利的情况,比如你的出现 会影响到你的亲戚朋友,你旧时的官司可能要继续打下去等。 如果你拥有国籍的那个国家发生政治动乱或军事冲突, 则你身受其害的可能性会增大。有时即使你正居住在加拿大,由于你是该国的合法公民,该国政府也会要求你履行公民的义务。 上面的几个例子仅仅是说明双重国籍可能会给拥有人带来的一些麻烦,不一定就适合每个人,但是,任何人都必须注意这个问题。 假设一个人已经有,或者将会拥有双重国籍,而且他 (她)已经知道这将会给他(她)本人、他(她)的配偶、 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带来危害,那么他(她)应该积极想办 法去避免这些麻烦。 首先,在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之前,他(她)必须弄明白,自己保留原国籍会不会带来不良后果。 其次,他(她)应该再了解一下,能否放弃自己不想保留的原国籍,以及放弃该国籍后,是否能够完全避免麻烦。 另外,放弃国籍也不是简单对外声明一下就能办妥的。一定要到该国有权承办的机构去申请,得到批准之后才能放弃该国国籍。 假设一个人目前居住加拿大境外,同时又拥有或打算申请另一国家的国籍。如果要放弃加拿大国籍,他(她)必须到加拿大驻该国的外交机构去申请。他(她)一旦不再是加拿大公民之后,就不能再持加拿大护照在国外旅行,也不能再受到加拿大政府的保护。此外,他(她)如果想再回加拿大永久居住,还必须再到加拿大移民局申请。 总而言之,一个持有双重国籍的人出国旅行时,要了解 清楚自己的双重身份会不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如果会的话,应该避免前往。 各国的国籍法十分复杂。同样的一种情况,对某人的朋友和家人或许是没有任何麻烦,但对他(她)本人可能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因此,如果一个人怀疑自己有可能是某国公 民的话,可以向该国的有关机构了解。但是,在此之前,他 (她)最好是先向加拿大政府的有关国籍问题的机构或驻国外使团(如果自己是在国外的话)了解。他们会免费提供参考意见或建议。 中国人为什么不可以申请多重国籍 《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这是我国与有关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的成功经验总结。我国在海外尤其在东南亚国家的华侨众多,明确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鼓励居住在外国的华侨自愿加入或取得居留国的国籍,有利于减少国籍冲突,有利于消除华侨居留国对我国的疑虑,有利于维护广大海外华侨在侨居国的切身利益,符合华侨本身愿望,也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交往。同时,减少双重国籍和多重国籍也是国际社会努力的方向。《国籍法》颁布实施近二十年的实践证明,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在处理国籍冲突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原则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国家根本利益。 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 英国,法国,美国,澳洲,纽西兰,加拿大,台湾等、巴基斯坦,菲律宾,柬埔寨,斯里兰卡,阿尔及利亚,巴勒斯坦,黎巴嫩,摩洛哥,苏丹,突尼西亚,土耳其,叙利亚,以色列,约旦,蒲隆地,贝南,多哥,几内亚,几内亚比索,迦纳,象牙海岸,卢安达,南非,塞内加尔,塞席尔,乔治亚,摩尔多瓦,阿尔巴尼亚,爱尔兰,比利时,波士尼亚赫塞哥维那, 丹麦,法国, 荷兰,捷克,马尔他,葡萄牙,瑞典,塞尔维亚,赛普勒斯,西班牙,匈牙利,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萨摩亚,纽西兰,.巴贝多,玻利维亚,多米尼克,哥伦比亚,哥斯大黎加.秘鲁.墨西哥,千里达与托巴哥,牙买加,委内瑞拉,智利,萨尔瓦多,吐瓦鲁,瓜地马拉,阿根廷华人华侨在海外地位不高,主要靠中餐谋生,在有的地方,华侨饱受歧视,还时不时有排华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