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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知识|“5w”传播模式

微知识|“5w”传播模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微知识|“5w”传播模式

1948年,美国人,传播学四大奠基人之一的哈罗德·拉斯韦尔发表了《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正式提出了传播学的“5w”模式。即谁(who)、说什么(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对谁说(to whom)、取得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渠道、受众与传播效果。由此衍生了传播学研究的五大基本内容:即“控制分析”、“内容分析”、“媒介分析”、“受众分析”以及“效果分析”。

传播者是承担信息收集、整理与传播任务的个人或组织形式。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信息的生产者、加工者和传递者,在互联网时代这种趋势更加明显,可以将身边发生的新鲜事通过媒体平台发布出去,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朋友圈和QQ空间。而对于组织者也同样如此,诸如专事信息传播的报业集团、广电传媒、网络新媒体。

传播内容是传播者进行传播的讯息,即由一组有意义的符号组成的信息集合。这里的符号包括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非语言符号包括举止、表情、音调等符号系统,尤其在进行人际传播,补充语言描述,表达语言难以表述的内容等情况时发挥了巨大作用。

传播渠道是信息传递所必须经过的中介或借助的物质载体,传播内容必须借助这样一种渠道才能将信息有效地传播出去。比如大家非常熟悉的今日头条客户端,作为传播者的个人或者机构用户将编辑好的文档、音频与视频借助头条号的平台进行发布,进入新闻信息流中,直达浏览新闻信息的用户。

受众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传播过程的最终对象和目的地。报刊的读者、广播的听众、电视的观众无不包含在受众范畴之内,可以说是整个传播过程要素中数量最为庞大的群体。当然,受众并不只是被动地接受信息,同样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传播者传播的内容进行反馈。在经济技术比较落后的时代,这种反馈是缓慢的、繁琐的,往往也是无效的;而在互联网时代,反馈可以做到即时、简便,受众的权利在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传播效果是信息到达受众后在其认知、情感、行为各层面所引起的反应。正如看到喜剧片人们会不自觉地哈哈大笑,看到恐怖片会浑身起鸡皮疙瘩;欣赏电视剧时,看到喜欢的人会心花怒放,见到憎恶的人会怒目相视。

传播学的“5w”模式是环环相扣、密不可分的。如果传播者具有较为渊博的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传播的内容是喜闻乐见的,传播的渠道是大众能够轻而易举接触到的 ,那么寻找信息的受众就会很容易地接触、接受和理解,并产生认知、感情、行为上的变化。这样,传播者的目的便达到了,传播的效果也显而易见。当然,传播过程不是一味的线性呈现,受众也不只是被动接受,在这里,反馈扮演了重要角色。受众的反馈可以直达传播者,对传播者的传播行为进行调节,一遍在以后的传播过程中能够以更加符合受众要求的方式传递信息。

这里的传播模式图是一个比较直观、简单的说明图,拉斯韦尔之后又有许多学者提出比较复杂的模式图来解释传播过程,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来进行学习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