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如何学习?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
第一章总则
第1节通则
第1条按照“在实现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的原则,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第2条坚决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3条担任发供、电(包括农电)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员、生产工人、技术人员以及电力工业的设计、安装、试验、修造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均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第4条上述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定期进行考试。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的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对外厂来支援的工人、临时工、参加劳动的干部,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5条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但补充条文不准与本规程条文相抵触。第第第第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第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