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租房收费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洛阳市的公租房收费标准如下:1、基准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0.85元。不同楼层会根据统一系数进行浮动调节。2、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3、具体租金计算方法:一套位于陇海线以北地区中电阳光新城内,楼层为3楼、面积47平方米的多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要缴纳的租金为:7元乘1.3(调节系数)乘47平方米=427.7元。4、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或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在基准租金标准基础上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上下浮动,但须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综上所述:公租房租金标准一般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一般在1元/平方/月,各地标准不同,由当地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地区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具体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法律依据】:《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