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检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女性在怀孕期间的专项检查,随着妊娠周期的增长,孕期检查的次数以及项目也有所不同:孕周及检查孕6-7周:属于孕早期,需进行彩超检查,确定是否为宫内妊娠,有无胎心、胎芽等,还应完善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糖、血型、甲功、心电图,以及有无传染性疾病等,并建档和询问病史;孕12-28周:每4周复查1次,在12周左右行第1次产检,行NT和常规检查;13-16周进行第2次产检,主要进行唐氏筛查;17-21周进行第3次产检,行B超等常规检查,高危孕妇还需行产前诊断;22-24周进行第4次产检,主要做筛畸B超;25-28周进行第5次产检,主要是进行妊娠糖尿病筛查和超声二次排畸;孕28-36周:每2周复查1次,30周左右进行第6次产检,主要进行常规检查;32周左右进行第7次产检,主要行B超检查,评估腹中胎儿体重并完成初次骨盆测量;34周左右进行第8次产检,主要行胎心监护检查;孕36周后:每周1次复查,怀孕36周进行第9次产检,主要是为分娩做相关准备,完善各项化验并行GBS及胎心监护检查;怀孕37周进行第10次产检,需要行B超检查评估胎儿大小,再次测骨盆以决定分娩方式,并行胎心监护检查;怀孕38-40周,每周产检一次,直至分娩。注意事项正常妊娠孕期检查保证10-12次,如果孕妇有其他合并症或并发症,需要适当增加产检次数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检查。孕妇要积极配合医生的检查和治疗,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调整饮食结构,确保营养均衡,并适当控制体重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