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唐山黄淑芬肇事不赔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从网友的回答中得知黄买的是人保的交强险,交强险造成的人员伤亡是11万的保额,医疗费是1万的保额,作为平安的保险代理人为什么不买平安的保险,我所知道的的平安交强险是没有手续费的,人保的和别的公司一般会有3个点的手续费,嘿嘿
我早就不买平安的保险了,主要是因为买了平安的车险,结果其他的什么险种都会打电话给你,推销保险,你说这烦不烦?我现在买的是人保,人保还真好,然后主动给你每年降费。也没有什么骚扰电话。
平安职员自己人,最清楚自己公司的情况 应该是底子不好,或赔偿能力不足,保障不了车主的利益。所以,平安人也不会买平安的车险。。。反过来看,也给我们吃瓜群众一个参考。平安保险,连自己人都嫌弃,不靠谱阿。
很奇葩的保险公司、像黄淑芬这样作为平安保险的管理层,收入肯定不会低,保险意识也不该低。照理,她该购买了平安的交强险和商业险,而保额也不应该太低。另一种解释就是保险公司是骗钱的。她就是没买商业险,自己要全部负全责任赔钱了!或许还可能什么原因,平安保险拒赔了!希望保险公司出来向全国人民说明一下,什么情况?
我想问一句,这一事件发展到现在的局面,法院以及相关执法人员有没有涉嫌渎职?法律有没有相关条文对执法人员不作为?有没有对此类案件的跟进和强制程序?以及对黄淑芬的恶劣行径有没有更严厉的处罚?如果有请依法办事,依法惩处渎职者,如果没有,请推进立法,这是一件让国民心凉透的事件,不推进就是犯罪!
我觉得大家把事情的焦点,放错地方了。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以后类似老赖事情的发生,普通老百姓应该如何能及时的得到相应的赔偿???两年的时间为何法院不能强制执行??类似事件为何只有在媒体曝光后,才能得以及时处理!!!!
第一,平安已经回复了,她只是一个代理人,连员工都不是,这点法院已经冻结她的佣金,不是工资,因为没有工资的,不是高管。第二已经说了只买了交强险,没有买商业保险。如果连交强险都分不清楚就不要参与讨论。
正常情况下,交强险赔付之后,超出部分由商业险补齐,通常情况下,一般第三者责任险为30万,50万,甚至可以保到100万。身为保险人士她同时也应该投保不计免赔,如果商业险足够完全不用自己承担任何费用。很多业内人士都不会购买平安保险,平安公司把大部分的资金用于市场宣传,理赔困难,程序繁琐,这也是为什么平安员工不购买自己公司保险原因之一。
车险买的人保。为什么?因为同样保额下人保更便宜,返现多,车主一般都知道。她自己肯定有保险意识,但她在保险行业做已然明白保险公司的保险并不保险。为何赖着不赔?这个才是重点,因为她们想等对面受害者死亡,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相对于现在受害者住院等赔偿会节省不少资金,而且不会有后遗症。至于为什么会赖着不赔个人觉得她们肯定询问过法律界人士,因为一般人确实不了解这其中的区别,至于为什么拖这么久 这个嘛 大家都懂。为什么这么牛 因为心里有底,在法律条文上确实拿她们没办法。受害者家属能不能收到钱很难说,因为确实太久了,资产已经转移,只能听天由命了。


1、她买人保财险
2、她只买强制险
3、她在平安保险上班
4、她赖皮
5、我笑掉大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