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圆通快递聂桂英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我觉得大家喷的重点有点偏,的确,这家公司对待自己的员工确实缺少人情味,要求员工牺牲个人利益和人格尊严迎合劣质客户,这种做法确实欠妥,但也不是不能理解。
现在的某些客户实在是很厉害的,对快递不满意投诉快递员,对快递公司不满意投诉工信部,后者实在是大杀器了,你懂的,快递公司能不怕吗?所以遇到类似事情,大都选择息事宁人处理算了,免得事情闹大更加麻烦。
现在该公司也做出补救措施了,虽然不足以弥补快递员的心灵损失,但至少也算有个态度。
可恶的是那个始作俑者,仗着自己是客户,是“上帝”,就把快递员的人格践踏在脚下的某妇女,造成了这么恶劣的社会影响,竟然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匿了,真是岂有此理。
没错,最初它的芒果少了一个,可以算是利益受到了损失(据说芒果还是免费得来的,我就呵呵),但快递员自掏腰包赔了一箱,一个换一箱,它还要怎样?
可气这厮得了便宜还卖乖,4次投诉快递员,这到底是有多大仇多大恨?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偏就看不出这人有点人类的感情,难不成它非得要人家用命来偿还它的破芒果?
我敢说类似这样的垃圾人绝对不是极个别现象,这次爆出了一个,就应当给予应有的惩罚,以儆效尤。按照它这恶劣行为怎么也能算个扰乱治安罪吧,为个芝麻点大的破事不停投诉还报警难道不是浪费社会资源?
顶不济也得给它列入失信名单再说,不尊重服务人员,以后就别指望别人给你提供服务了。
谢谢邀请!
个人观点,可能不太迎合大众口味,探讨一下也无伤大雅。其实,这事也非常简单,只要梳理这个过程每个节点,不过不要选择性忽略。谁是谁非,自然明了。下面就个人从报道中所了解的整个事件梳理一下:
1,芒果张参加商家活动,免费获得商家赠与芒果一箱。有人说了,这芒果是免费的,不花钱的,就不应该计较。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商家免费赠与芒果张,这芒果就是芒果张的私人财产。法律规定,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2,芒果张收到芒果,发现包装箱胶带开启,少了一个芒果,拒收的同时进行投诉。芒果张为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而维权。法律赋予了他这个权利。
3,圆通快递公司和芒果张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包括在同一家购买相同的产品以及特别强调不走圆通快递。协议芒果张认可,同样圆通公司也认可。有网友说没有少,或者怎么证明少了,这个是圆通快递公司已经认可了的。不然也不存在赔偿。圆通那么大,不是你我说少玩就少的。肯定有他自己的认定标准。
4,芒果到货,送货的是一个戴帽子、口罩。并且整个过程不说话的快递员。包装箱贴着中国邮政快递单。被芒果张认出是圆通快递员。引起芒果张的怀疑。然后通过包装箱胶带从而判断可能不是邮政快递,遂向邮政求证,邮政明确表示没有承运此快递,并且该单为淘汰老式单,不再使用。
5,芒果张感觉圆通在糊弄欺骗自己,投诉圆通。此时,又有网友说了:又不是没有赔你,干嘛计较那么多?其实,被欺骗的感觉还真的不好受。圆通冒用邮政快递单作假,违背契约精神,不讲诚信。投诉不应该吗?快递员自作聪明,企图通过乔装打扮以掩人耳目,蒙混过关实属不应该。
6,圆通快递对快递员开出天价罚单,并且要开除快递员。快递员为了避免处罚要求芒果张谅解并撤销投诉。这里,是圆通快递公司要对快递员罚款,开除的情况下,快递员为求不被罚款和开除,上门要求芒果张撤销投诉。而不是芒果张要求快递员上门道歉。对快递员罚款和开除的决定是圆通快递公司做出的,圆通公司转嫁了责任。
7,芒果张答应。由于当时是晚上,将在第二天工作时间打电话给圆通公司取消投诉。快递员不答应,芒果张坚持。快递员下跪,哭泣相逼。这里有网友说了,为什么不当时就打电话给圆通撤销投诉?可是,要知道,芒果张没有义务打电话撤销投诉,假冒邮政快递事实具在。撤销投诉是芒果张的情分。不撤销是他的本分。
8,快递员下跪相逼,使芒果张措手不及,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芒果张向公安机关求助劝离快递员。这里,有网友说了,下跪都是芒果张逼的。从头在看一遍经过:圆通快递违背协议,假冒邮政快递欺骗糊弄芒果张。快递员耍小聪明,乔装打扮企图蒙混过关,导致芒果张再次投诉的。这本来就是由于圆通违反契约造成的。还有网友说了,快递员之所以这么做,用自己的快递然后自己送,是因为走其他快递需要付费,快递员工资低,负担不起。这里,大家还可以再往前看,当初快递员开出的赔偿条件是三倍芒果钱。一个快递能要多少钱?并且商家是包邮的。这里又出现一个问题:包邮的不用出钱,为什么还要走自家快递?难道真的是在原商家购买的吗?
9,民警到现场劝离快递员,并出具一纸证明。当事民警说了,不是打抱不平,是依法办事。那么,我就想问问这位民警: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存在方式,你应该知道吧?圆通不履行合同还存在欺骗行为属于合同纠纷你不可能不知道吧?冒用中国邮政单据的行为是否值得表扬这你也应该知道吧?以行政权利干预商业行为是否合适,你更应该知道吧?建议把芒果张极其一家打入黑名单,谁给你的权利?你是依哪一部法律办的事?你是在“连坐”呀!连坐是封建社会的法律,你知道吗?
梳理后就好理解了:商家免费赠与芒果张芒果,并且委托圆通快递承运,圆通公司接下这笔业务,承运合同成立。圆通违背合同意志,少了一个芒果,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圆通公司和芒果张达成协议,协议既合同。在原商家购买相同芒果,走除圆通外的然任何一家快递。圆通公司再次违背合同宗旨。假冒邮政单据,由快递员乔装打扮后送给芒果张。邮政证实系假冒,骗局被揭穿。芒果张投诉。圆通快递公司对快递员开出天价罚单,以及开除的决定。快递员怕被罚,上门跪求取消投诉,芒果张为防事态失控,求助警方。
事情的来龙去脉非常清晰。但是,每个人的认知观点不同。道德标准也不一样。所以,欢迎指出不对之处,以求改正。谢谢!
“芒果证明”一事一出社会舆论一片支持,可以看出我们大众心中朴素的正义标准:不可持强凌弱,更不能恃投诉而骄!而之后事件又出现反转报道,快递员为博取同情编造的罚款2000的情况。这里对事件中的各方都有一定1、投诉人因小事多次投诉是否有些稍过,当然合法的权益保护投诉支持,适度。2、快递员被投诉后的夜晚上门沟通,方式方法上是否有改进空间?3、民警的证明虽属善意但在只在听取陈述后未有深入调查情况下即盖派出所公章出局证明和建议是否妥当?盖了公章就是职权行为,若是民警个人名义急公好义无可厚非,但是利用了职权行为就应当慎重并严格程序和适法。假若后来报道的事件反转事实是真的,与你的证明内容矛盾了,可是伤害的公安机关的权威和信誉!而且国家公器不能随意而用啊,这个涉事民警是出于善意出具了利用职权的证明,若是有其他个别民警在其他事件上想作恶是不是也就方便了?! 总之这个事件值得我们反思 个人投诉的维权适度 被投诉人的处理和沟通方式 职权人员的个人善意和职权限制
做为一名快递员,真心觉得难过。其实这很现实,现在的物流公司,顺丰和京东是直营,三通一达下面的网点,基本都是私人承包。客户投诉快递员,总公司就会归咎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就会归咎于快递员。像这件事情,公司为了保住自己的脸面,牺牲快递员的尊严。而快递员用自己的尊严想去维护好公司形象和保住自己的这份工作。真心觉得大姐的不容易。一个人生活肯定是到了极其不易的地步,不然也不会去下跪。真的,我都气的不知道怎么去评论这件事情了。希望这位大姐赶快过去这个坎。另外,为警察同志支持快递员所讲的话,所做的事,点赞
这个问题我觉得是这样:客户的做法极为不妥。快递员知道自己做错了,缺一个赔一箱,这本身就表达出了快递员知错必改的诚意,客户又何必得理不让人,甚至下脆都不行,难道让公司把抉递员罚的跳楼,客户就能睡个安稳觉?还有我觉得快递公司的制度有点问题,这种不分情况,一刀子切的手段,从某个角度看,是对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的纵容,甚至可以说助长了极个别人的不良居心。
也许有人会问,快递公司就是这样规定的,客户有错吗?实事求是的说,客户没错,也没违法,人家有那样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更不能说三道四。但问题是你首先是个人,你要在社会上混,你要同周围的人打交道,凡事都抱着这种态度,必然要成为孤家寡人。我们中国人讲究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能不分情况,一律用法律说话,那么又置道德又何处。
因此,我想说,做人既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已的权益,也要守住法律的底线,还要攀登做人的高峰。
最后声明:此事仅就事论事,完全不针对某个人,不对之处,望多多批评!
这家子人,唉,咋说呢?丢人!丢山东省的人!做人要大气,不要小气,要厚道,不要斤斤计较,要讲理,公理的理,不是她家那歪理。这种人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泼妇元无赖,跟谁讲话都有理,小嘴叨叨叨叨不停,你还真讲不过他,不过她的理都是自私自利的歪理,不要脸,无耻,正常人都干不出来,她们这种人自己觉得自己聪明,别人都是傻瓜,有便宜不占是傻瓜是他们的处世哲学,平时相处斤斤计较,鼻屎大的事能看的比天还大,受不得一丁点委屈,中国古人给这种人起个名字叫小人,跟她们对应的叫君子,叫雷锋,叫无私,叫共产党员,叫社会价值,叫奉献,叫牺牲,叫公共财产,说的难听点这些人少教,缺乏教育,我们教育的目的就是减少这类人的比例,人群中越少越好,她们还是处在人类的比较原始的阶段,祟拜物质,精神追求,精神生活对于这些人是对牛弹琴,是比较下作的贱人。
对快递员下跪这件事情,站队芒果张的,不是人品不好,而是没有深切了解民事关系中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四个原则是个完整的体系。
站队芒果张,是因为快递员存在不诚信行为,这些人强调诚实信用,却没有关注公平和等价有偿。
张先生提出赔偿要求,快递员答应了,就算是出于自愿和诚实信用吧。但他没有注意到,他的要求不符合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
丢没丢芒果不谈,丢了三两,按照公平和等价有偿就是赔偿三两,超过三两的赔偿要求,就是无理要求,这个赔偿约定是显失公平的约定,按照合同法的原则,显失公平的约定可以认定是无效约定,无效约定无须履行。至于不能用圆通发货的要求,更是无理取闹。
快递员存在不诚信,但她这些不诚信行为是出于自保,社会危害性极低甚至可以说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而张先生的赔偿要求,显然挑战了公序良俗,危害性较大,网络一边倒支持快递员和民警也就不奇怪了。
在这出一个芒果引发的闹剧上,一开始遭受损失和值得同情的是快递员,如今却成了最大的赢家,不单止没有被处罚,还额外获得了一万元慰问金,但她这种不讲道义的改口应该要受谴责,最无辜的是民警,当然这也跟他自己草率办事有关,但他传递的正能量值得点赞,而最大的输家是张芒果一家,为了一个都不知道是否存在的芒果而落得个骂名,虽然最终他得到了比原来还要多的几个芒果,但完全是得不偿失,这就是得理不饶人的结果,目前看到消息好像他还准备投诉民警,我劝你消停下吧,虽然你有这个权利。还有不要再扯什么快递员承诺购买一样的芒果和什么冒充邮政快递之事不放了,严格来说你是没权利向快递员主张赔偿的,因为跟快递公司有契约关系的是卖家而不是你,向快递公司索赔的是卖家而不是你,你只有权向卖家要求退货退款或重发。如果还要继续较真的只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信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试试。
三哥6571:
我本不想再参与讨论了,太无聊。但看了你的高论还是想说两句
1、你立意错误。快递破损并不意味实物短缺,但拒收投诉退货都正确,甚至起诉都可以。2、短缺赔偿你只能找发货人,因发货人与园通才是委托关系,你无资格要求园通赔偿。
3、既怀疑短斤少两,又投诉了就不该收货,更不该接受快递员赔偿。
4、快递员迫于单位及生活压力委屈赔偿或下跪求饶是迫不得已,不值得你宽恕吗?试问如果你父母为保住那微薄的工资而对人下跪你作何感想?
总之,世非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法律亦有人性,为人切莫贪心。
感谢邀请,我来说一下对这个这件事的感受吧,这个行业我也从事了一段时间,我就来谈谈,对这个行业的感受吧,首先,由于这个行业刚开始的时候是野蛮式的增长,确实,很多从事这个行业的人不规范,鱼蛇混杂,乱象丛生,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这个行业慢慢开始走向规范化了,我也碰见过很多这样的顾客,他这个是你没法能形容这里面的感受的,有的顾客确实好,比方说,出了什么小问题的话,他都能理解,有的顾客她就是蛮不讲理的、辱骂、殴打都很正常的。其实,看事情要看本质。第一说明这个是时代的悲哀。这个行业是非常辛苦的。不论刮风下雨,即使是生病,都只能硬着头皮去上岗。因为你无法承受,掉单,延迟都是要罚款,这个行业的悲哀之处就在于,完完全全的是以顾客为中心。快递员没有任何的理由和借口,哪怕是顾客错了,只要有顾客投诉,公司就罚你款。行业是发展了,但是相应的法律法规,却还没有完全完善,因为在顾客的心目中,快递员就是弱势群体。所以我呼吁国家应该尽快的把这一块的法律法规立法完善起来,保护快递员的合法权利,包括对公司的约束也是不能无理由的,就罚快递员的款,因为如果任由这种畸形的生态发展下去。个行业是没有未来和前途的,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