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门诊管理
门诊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工作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双重管理。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科室工作人员按医院的要求时间开诊,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三)门诊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四)对疑难病重患者和三次门诊不能明确诊断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五)急危重症患者应优先就诊。
(六)医生应对患者进行认真检查和及时诊治,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申请单。医技科室检查结果须准确、及时。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七)加强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建立发热、腹泻门诊。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力简化手续,有计划的安排病人就诊。
(九)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就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疫、计戈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门诊医师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四)专科、专家门诊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以确保工作质量。第九条三、微笑服务,热情主动接待病人,礼貌待人,有问必答,百问不厌,主动介绍医院概况、



